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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00227-010-2010-00000 内容分类: 通告公告 工作信息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10-01-26
关于武义县三和工贸有限公司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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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的规定,武义县三和工贸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及申请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武义县三和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武义县熟溪街道东南工业区(端村)
辐射工作种类和范围:使用IV类放射源
环评批复结论:
       一、原则同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中心所做的《武义县三和工贸有限公司放射性测厚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评价结论和武义县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并作为该项目辐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设计、建设及辐射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同意你单位拟购20台241Am放射源测厚仪(每台测厚仪含1枚活度为3.7×109 Bq241Am放射源),在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后在武义县熟溪街道东南工业区端村武义县三和工贸有限公司轧板车间内投入使用。
      三、单位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建立完善的辐射防护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做好放射源安全防护的监管工作。
      四、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主要制度须在辐射工作场所(包括分析室)上墙。建立台帐,有详细的出入源登记。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如发生事故立即向环保及有关部门报告,每年年底向各级环保部门报送辐射工作年度评估报告和监测报告。
      五、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个人剂量计,规范操作。定期将个人剂量计送交有资质的单位监测、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辐射防护知识、法律法规的培训与考核,提高操作人员自觉守法和自我防护意识。
      六、加强放射源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处置放射源,定期检查放射源的使用情况。单独设立贮源室,暂时不用的放射源应及时放入贮源室保险箱内,并落实防火、防盗、防泄露等安全措施和双人双锁监管制度。贮源室、放射源安装场所须有中文说明的警示标志,放射源安装场所周围1米处划出警戒线。废源和超过规定存放时间的闲置源应及时由供货单位回收或送有相应资质单位收贮,严防放射源丢失和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加强辐射工作档案管理。有关涉及放射源的各种文件资料、管理制度、说明书、监测报告、台帐、检修记录、检查记录和操作人员剂量及健康情况等都必须归档,并长期保存。
      八、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请武义县环保局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检查。该项目投入试运行3个月内,须向金华市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许可有效期限:5年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金华市环保局提出。
公示时间:2010年1月25日——2010年2月5日
联系电话:0579—82469549
联 系 人:缪兆林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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