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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局确立工作目标如下:COD和SO2减排削减量分别比上年下降3.9%以上和3%。安装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控15家,完成限期治理重点企业10家以上,完成电镀行业“提标”整治;出境水质Ⅲ类水达标率达到90%以上,城市大气环境达标天数在90%以上。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1、污染减排工作常抓不懈。落实好污染减排工程,重点抓好市污水处理厂、恒翔化工、嘉宝化工等项目的COD减排,协鑫热电集中供热的SO2减排。继续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推动污染减排。
2、把好建设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认真执行市生态功能区规划,严禁新上高能耗、高污染的建设项目,特别对印染、化工、电镀等企业引进从严把关。
3、开展污染企业分行业整治。在前三年对市开发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内化工、电镀、印染、蓄电池、有机玻璃等行业重点整治的基础上,今年要督促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加快进度,新建和改造的污水处理设施尽早投入运行。新确定的10家以上污染企业,限期治理也要早日进行。抓紧完成浆纱、印花行业综合整治项目。继续进行电镀行业“提标”整治工作。
4、新建一批阳光排污口。计划在化工、印染、造纸、制革、电镀等一些重点污染企业,确定20~30家建设阳光排污口,接受群众监督。
5、扩大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控网络。加强对07-09年建成的70家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运维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今年新确定15家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逐步提高在线监管水平。
6、加大农村面源,特别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重点在农村饮用水源地上游,有集中生猪养殖区域,推广生态化养殖,实现零排放,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7、提高创建生态乡镇标准。目前,兰溪已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个,金华市级生态乡镇8个,兰溪市级生态村200个。今年继续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2个,金华市级生态乡镇2个,兰溪市级生态村70个。生态乡村的建设,要根据“四城同创”及创建省级生态市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高标准创建生态乡村。
8、提升环保执法监管水平。继续保持环境执法和监管的高压态势,加强节假日和夜间的执法检查,从严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污染企业在线监控的作用。建立环保信用机制,以信贷、工商等政策杠杆来制约企业依法排污。及时处理好人民群众的环境诉求。
9、加大生态环保宣传力度。结合“四城同创”和“6·5”世界环境日,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并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编发简报等,大力度宣传生态市建设、环境整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成果。深入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让更多的市民及时了解生态市建设和“811”整治的工作情况,提高全民的生态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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