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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索引号:
330700227-009-2010-00021
内容分类:
工作进展 工作信息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10-03-12
要求做好环保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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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国、市人代会和上海世博会的召开,为确保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环境安全,严防污染事故的发生。近日,婺城环保分局下文要求各重点企业特别是医药、化工、造纸、电镀、印染、水泥、辐射等重点企业要切实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对污染治理设施和生产设备作好常规自查,及时排除环境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储存和废弃处置和放射性同位素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有关规定,定期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跑、冒、滴、漏引发环境安全事故。同时我局将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和飞行监测,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排污单位,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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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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