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严厉打击倒买倒卖行为,我局于2007年8月对废塑料加工利用较为集中的宁波、金华、嘉兴等市进口废塑料企业进行了突击抽查。抽查发现,慈溪凯明塑料有限公司及嘉兴艾威塑胶有限公司两家利用单位参与倒卖进口废塑料活动,因此停止上述两家企业进口固体废物的申请,并取消其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资格。宁波华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代理过程中倒买倒卖进口废物,已由宁波市环保局对其处以五万元罚款,并停止受理一切委托该公司代理进口的加工利用单位的申请。此外,不少企业存在台帐管理混乱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此,请各市地环保局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的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的日常监管,并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企业申报工作及经营行为。各市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第57号公告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督促企业如实申报需进口废物的数量并加强审核把关,同时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加工利用行为,严禁倒买倒卖进口许可证和进口废物。
二、健全台帐、档案管理制度。企业经营过程中每批次原料产品和不可利用废物进出厂原始记录台账、票据凭证、海关报关单及订货合同、增值税发票等须按时间先后汇总,妥善保管并归类存放。企业建设和经营的各类基础材料、环评及竣工验收材料、技术人员配置、机械设备明细表、工资单、不可利用废物流向情况以及消防、环保、海关、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审批材料分类装订成册,建立档案库,专人保管。
三、完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企业须做到管理机构健全,企业财务制度健全,各类帐目清楚,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在办公室或车间显眼处张贴。
四、加强厂容厂貌管理。厂区须布局合理、厂容厂貌整洁有序,厂门口必须悬挂规范的厂牌,各车间按功能分区并挂有规范标示牌,所有车间须防风、防雨、防火,经消防部门验收达到有关标准,加工场地须硬化,围墙完好,废塑料不得随意露天堆放。
五、完善生产工艺和设备管理。生产工艺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必须有正常运行的破碎机械和造粒设备或其他产品生产机械。
六、进一步落实环保管理措施。厂区内要做到环境整齐清洁,雨污分流,废气废水均须做到达标排放,并有环保部门定期监测数据,不可利用的废塑料和铁丝过滤网,必须建专门仓库贮存,并交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我局今后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并结合年底考核开展进口废塑料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一经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停止受理其进口废塑料申请,并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视情节轻重处以一万至十万元的罚款。
附件:本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进口废塑料企业名单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